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银保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责令改正、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等监管措施。
保险公司的其他关联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保监会可以采取公开谴责、限制投资保险业等监管措施。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银保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责令改正、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等监管措施。
保险公司的其他关联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保监会可以采取公开谴责、限制投资保险业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