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二十二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当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成员应当包括合规、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人,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当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成员应当包括合规、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人,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