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费用预提

第六条

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满足危险废物填埋场退役后稳定运行的原则,计算退役费用总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一次性计入相关资产原值,在退役前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进行分年摊销,并计入经营成本。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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