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责任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建立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计划,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管理计划,保证退役费用满足实际需求。制定机关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