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预提危险废物填埋场退役费用是责任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退役费用按照“企业预提、政府监管、确保需求、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列入责任单位投资概算或经营成本。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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