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费用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披露退役费用预提、摊销和使用等情况。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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