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区域是指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以外的区域。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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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