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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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