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新。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