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八十六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六条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十节 储存与养护第八十六条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当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