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七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七十五条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第七十五条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冷藏、冷冻药品应当在冷库内待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