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七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八节 采 购

第六十七条

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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