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七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七节 计算机系统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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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