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九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五节 设施与设备

第四十九条

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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