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五节 设施与设备

第四十五条

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