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二条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第四十二条记录及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疫苗、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