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及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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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