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制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及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