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三节 人员与培训

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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