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本规范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在职: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的在册人员。 (二)在岗:相关岗位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在规定的岗位履行职责。 (三)首营企业:采购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 (四)首营品种: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 (五)原印章:企业在购销活动中,为证明企业身份在相关文件或者凭证上加盖的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药品出库专用章的原始印记,不能是印刷、影印、复印等复制后的印记。 (六)待验:对到货、销后退回的药品采用有效的方式进行隔离或者区分,在入库前等待质量验收的状态。 (七)零货:拆除了用于运输、储藏包装的药品。 (八)拼箱发货:将零货药品集中拼装至同一包装箱内发货的方式。 (九)拆零销售:将最小包装拆分销售的方式。 (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