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七十六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八节 售后管理第一百七十六条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