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七节 销售管理

第一百六十八条

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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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