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六节 陈列与储存

第一百六十三条

企业应当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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