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五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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