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四十二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三节 文 件第一百四十二条电子记录数据应当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