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三节 文 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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