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三节 文 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