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二节 人员管理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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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