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三条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