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三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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