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二十七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二节 人员管理第一百二十七条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本规范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