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 第二节 人员管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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