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一十九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十四节 售后管理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