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 第十四节 售后管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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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一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