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停止使用或限期修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未停止使用或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或予以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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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