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财产保险公司履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开发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责令改正、提交书面检查,并可责令公司作出问责处理。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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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