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四条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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