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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