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境外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进行新兽药研制所需的临床试验和其他动物试验。 根据进口兽药注册审评的要求,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由农业部指定的单位承担,并将临床试验方案和与受委托单位签订的试验合同报农业部备案。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境外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进行新兽药研制所需的临床试验和其他动物试验。 根据进口兽药注册审评的要求,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由农业部指定的单位承担,并将临床试验方案和与受委托单位签订的试验合同报农业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