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对于铁路监管领域常见的行政处罚事项,根据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本文件裁量原则和裁量等级等规定,制定《铁路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基准表》)。
铁路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形,按照本文件中相关规定,结合《基准表》行使裁量权,确定处罚幅度;《基准表》中未列明的行政处罚事项,应当参照本文件执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对于铁路监管领域常见的行政处罚事项,根据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本文件裁量原则和裁量等级等规定,制定《铁路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基准表》)。
铁路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形,按照本文件中相关规定,结合《基准表》行使裁量权,确定处罚幅度;《基准表》中未列明的行政处罚事项,应当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