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本文件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铁路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作出裁断、选择和适用的权力。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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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