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