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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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