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履职评估第二十六条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