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或者人民法院诉讼中的下列案件,可以适用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关于“中止”的规定:

(一)注册商标处于无效宣告中的;

(二)注册商标处于续展宽展期的;

(三)注册商标权属存在其他争议情形的。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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