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号)第五十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