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号)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情况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境外机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对违规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情况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境外机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对违规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