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号)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号)第四十一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金融机构的,应当具备健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符合境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的专业人才队伍。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