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号)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第二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每年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可以是专项审计,或者与其他审计项目结合进行。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