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第五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是中国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的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通信主管部门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负责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的具体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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