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第二十四条第六章 罚 则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