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第十五条除船舶、水上设施遇险、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之外,严禁船站发送遇险、紧急信息;测试设备发送遇险、紧急信息,须事先报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