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第十四条安装在船舶及其他水上设施上的船站须由持有适当证书的无线电操作人员管理。船站的操作使用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